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大力實施村務管理“陽光工程”,有效提升鄉村治理規范化水平。
據介紹,該區整合全區所有涉農業務,制定了福山區村級組織規范化工作手冊,梳理形成6大類、42項村級事務規范化管理清單,逐項明確主管部門、工作要求、文件依據、標準流程圖,并編寫村級事務規范管理“七字歌”,分批次完成區鎮村三級1200余名黨員干部專題授課培訓,確保基層看得明白、用得順手。
該區將每月15日作為“集中議事日”,由村黨組織書記召集,包片、包村干部到場監督,嚴格落實“四議兩公開”程序,對村級事務進行集體決策,累計決策審議1800余項村級事務;對財務支出、承包合同等重大經濟事項,實施村居主要負責人、包片班子成員、財政經管站站長、鎮長(街道主任)“四筆會簽”,推動監管到位;建立村級事務管理信息庫,對重大決策事項全程錄像、統一保存,各鎮街建立不低于30平方米的標準化檔案室,按照4類36項檢索目錄,將村居檔案整理歸檔。
該區開發建設了村級事務管理“陽光平臺”系統,健全陽光公示、陽光交易、陽光采購、陽光支付四大模塊,對群眾關注度高、容易引發不穩定因素的重要事項實時集中公示,同步建立銀農直聯管理系統,有效控制非經營性支出,杜絕大額現金支付不規范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