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向1715個村選派5100余名駐村干部,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堅強組織保證和干部人才支持。
此次選派工作,重點面向脫貧村、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村、鄉村振興重點村。按照先定村、再定人原則,注重精準選派、按需用人,充分考慮年齡、專業、經歷等因素,把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善做群眾工作、具有開拓創新精神、有農村工作經驗或涉農專業技術特長的優先選派到鄉村振興第一線,確保選得優、下得去、融得進、干得好。
著眼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明確駐村干部工作職責,要求立足村情實際、找準短板弱項、理清工作思路、明確目標任務,充分調動村“兩委”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共同做好宣傳黨的政策、建強村黨組織、推進強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為民辦事服務等工作。
青海省要求各地區各單位黨委(黨組)把選派工作納入鄉村振興實績考核、黨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內容,對駐村干部做到嚴管厚愛、落實服務保障、經常談心談話、搭建干事創業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