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干部迎來一個又一個好消息——考核為優秀等次113人,表彰獎勵21人,提拔使用和晉升職稱(職位)20人。這是該州《第一書記和扶貧駐村工作隊干部關心關愛“八項措施”》出臺半年來的政策紅利。
該州堅持差異化落實工作經費,縣財政為每個駐村工作隊每年落實不低于1萬元的工作經費,并根據實際情況為脫貧任務較重、服務半徑較大、距離縣城較遠的駐村工作隊,適當增加工作經費。在生活補助方面,由鄉鎮黨委負責嚴格核實駐村干部實際駐村天數,各派出單位依據鄉鎮黨委出具的駐村天數報告單,以每人每天60元標準據實報銷駐村干部差旅費。采取縣級財政統一購買或選派單位自行購買等方式,為駐村干部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此外,海南州以鄉鎮為單位,對所屬駐村工作隊成員按未休假人數不得少于20%要求,制定年度休假計劃,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堅持經常性開展訪談慰問,建立第一書記和扶貧駐村干部訪談制度,及時掌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狀況,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將學習療養作為激勵駐村干部擔當作為的有效措施,結合州縣模范人物、黨政干部療養培訓,按照州縣每期療養優秀第一書記和扶貧駐村工作隊成員參加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每年安排獲得縣級以上表彰的優秀第一書記和扶貧駐村工作隊隊員參加療養學習。
在政治關愛方面,該州突出評先評優和培養選拔。按照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干部總數的20%,確定駐村干部年度考核優秀名額。駐村干部年度考核成績作為派出單位年度扶貧考核的重要依據。對符合條件的干部,及時落實上一級待遇或提拔重用等激勵培養政策,做到州縣每年落實非領導職務待遇或提拔任用的干部中,第一書記和扶貧駐村工作隊隊員占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