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醴陵市出臺相關政策,在政治待遇、報酬保障、制度監督等方面,為村干部干事創業營造良好氛圍。
政治上激勵,讓村干部有“奔頭”。在公開招考、推選“兩代表一委員”和評先評優時,將指標向基層一線傾斜,向常年扎根村里實績突出、群眾認可的優秀干部傾斜。近兩年,擇優選拔22名優秀村干部進入鎮領導班子,11名在職村干部通過公開招聘事業單位考試進入鄉鎮任職。在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換屆選舉中,367名政治素質強、發展能力強的優秀村干部被推選為各級“兩代表一委員”。32名村干部獲國家、省和株洲市級榮譽,孫家灣鎮孫家灣村黨總支書記葉志鋼先后獲評“全國勞動模范”“湖南省優秀黨務工作者”。
報酬上關心,讓村干部有“甜頭”。建立“基本工資+績效獎金+保險”的報酬體系并逐年提高。村干部平均工資達4.5萬元/年,為1513名村(居)“兩委”干部購買養老保險、工傷保險、意外傷害和重大疾病綜合保險,并定期組織體檢。擴大村干部選用視野,加大村級后備干部培養力度,全市270個村(社區)均儲備3-5名后備干部。將黨建專干納入后備干部培養使用,工資由市財政全額保障。
制度上監督,讓村干部有“準頭”。從“基本組織、基本隊伍、基本職能、基本制度、基本機制、基本保障”六個方面全面規范村級組織運行,進一步完善以村黨組織為領導核心、村民議事會為議事主體、村民委員會為執行主體、村務監督委員會為監督主體的“四位一體”村級治理機制。建立陽光監督體制,完善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推行村干部薪酬發放和績效考核公示制。鄉鎮街道紀(工)委和財政所負責對村干部報酬發放日常監管,并按季度組織督查。